习近平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务求实效。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新华社 2024年5月24日)
“警示纠偏”是一份“清醒剂”。应当看到,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学习党纪不上心,已然违反党纪却浑然不知,有的因心存侥幸知而不改,以致铸成大错。而一些党员干部碍于情面,对违纪现象或知而不言或避重就轻,容易导致违纪苗头演化成违纪行为,进而演化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这对党员干部的成长有害无益,对基层党组织的正风肃纪贻害无穷。常态化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不仅需要党员干部自检自悟、自我纠正,更需要所在党组织以及组织内部的同志对照党纪党规,及时警示纠偏,促使纪律失守的同志猛然醒悟、即知即改,这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爱护和最好保护。
勤学勤练,囤足“精神食粮”,把握重点学,做到“知纪于身”。“立身百行,以学为基。”党纪学习对于全党上下来说,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加强党的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常言道,不学纪者不知纪,不知纪者必违纪。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树立主动的意识,而不是“赶牛”似的被推着向前走,学习也不能像“观花”似的流于形式、走走过程,要抓住重点,原原本本、对照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联系实际深入剖析。不要懒于动笔,要在自己理解领悟《条例》的基础之上,用自己易于接受的话语写下笔记,在工作学习之余经常翻一翻。不要怕“重复做功”,理论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让党纪理论真正的“入脑入心”,我们必须多次学习,才能避免对内容“一知半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