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独成章,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广大党员同志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运用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尊法,即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崇尚法律,体现了一种主动性和自觉性。只有从思想上尊崇法治,行为上才能遵守法律,而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必定是尊崇法治、敬畏党纪国法的,必定有很高的法治素养。尊法是根本,如果“脖子以上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在遇到各种诱惑考验时,必然会为私心所扰、为人情所困、为利益所惑。所以,共产党员都必须时刻尊重法律权威,摒弃侥幸心理,时时自警自省、慎独慎微,切实把法纪铭记于心,让法纪观念在头脑中扎根,真正做尊重法律、厉行法治的带头人。
学法,对共产党员来讲,不学法则难以立身。在纷繁复杂的现实面前,不学法、不懂法的共产党员很容易行差踏错,违纪违法栽跟头。只有学法懂法,成为“法律明白人”,才能依法用权、公正用权,才能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党员应增强学法意识,自觉守法用法,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真学法、真懂法。
守法,作为共产党员,须严党纪、遵国法、做执行法纪、维护法规的模范先锋。如果知法不守法、严下不严上、严人不严己,成为遵守法纪、落实条令条例的“局外人”,甚至变成知法犯法、逾越红线、触碰底线的“特殊人”,不仅会共产党员榜样作用大打折扣,更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共产党员应把法规制度当作行为准则,无论是抓工作、促落实,还是提建议、作决策,都应时时处处与法规制度严格对标对表。
用法,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规的权威性也在于实施。要求广大党员时刻保持清醒认识,牢记法规制度是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保证,坚持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大力营造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形成尊法守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
(白官屯镇 付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