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新征程上,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11月27日 光明日报)
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广泛建立的基层治理组织、矛盾调处中心,都是由人民群众作为重要主体和矛盾化解的承担者。固不变之本,是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汇聚基层社会治理强大合力,筑善治之基,是自治法治德治相融,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安定有序,行长久之效,是不断丰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我们要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不断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更加彰显法治思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更加突出科技支撑,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更加注重社会参与,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支撑。国家制度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增强基层多元解纷合力,做到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必须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中更加注重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切实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制度建立与执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枫桥经验”之所以永葆生机与活力,也正在于坚守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把准群众诉求,遵循“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认识规律,发挥群众识别矛盾的敏锐性和解决矛盾的能动性,体现了社会治理中党的领导地位与群众主体地位的高度统一。因此,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